当前位置: 立字我 >知识 >其他知识 >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有哪些

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有哪些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4:30:42

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,主要有这几种情形:

1、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、收益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

2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3、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。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十二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:

(一)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;

(二)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;

(三)当事人协商一致的。

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,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,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。